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通告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年报公示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晋中市各级登记机关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示: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年报,如填报信息有误可在6月30日前修改。
三、年报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进入“信息填报”或者微信公众号关注“晋中市场监管”,点击页面下方“主要功能”,选择“微信年报”页面逐项如实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在审批部门进行歇业备案,同时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进入异常名录满三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贷款、保险、担保等活动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奖比评定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五、咨询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在填报年报时如遇问题,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做好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问题等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3969730
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8518072
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6252806
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5272829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103547518
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7222225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3850955
榆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6625315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8541553
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3926298
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4133813
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54-4623138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0354-3368866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