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08时12分,张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晋中市榆次区西南街道东顺城街向左打方向变道后又向右打方向变道时与由西向东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张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助编:张晓秀
9月12日08时12分,张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晋中市榆次区西南街道东顺城街向左打方向变道后又向右打方向变道时与由西向东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张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