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晋中龙湖街锦纶路高架桥西出口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王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陈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王某、陈某均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