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公安交管窗口“黄牛”、“黑中介”
为严厉打击公安交管窗口“黄牛”、“黑中介”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安交管窗口涉“黄牛、黑中介”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的范围:
(一)所谓的公安交管业务“黄牛”、“黑中介”,是对“非法中介”的一种俗称,具体是指没有合法资质,通过非法程序,为委托人办理违规的委托业务,获取非法利益的个人及组织。
合法资质是指: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代办”等服务事项的市场主体。二是被委托人应当与该市场主体具备合法的雇佣关系。
非法程序是指:一是在招揽委托办理公安交管业务过程中,存在占道经营、影响公共秩序、隐瞒、瞒哄、虚假宣传、诱导,甚至欺骗、欺诈、强拉硬拽、哄抬物价、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二是在委托办理公安交管业务时,存在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过程显失公平、或者与工作人员存在利益交换情况的。
违规的委托业务是指:公安交管业务中明确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的业务,违规委托办理。
非法利益是指: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范畴,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
(二)在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中涉及车管、秩序、事故等各业务部门,其中包括在办理车管、考试业务中违规办理业务、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在办理秩序工作中买分卖分、违规办案等行为;在办理事故业务中内外勾结、违规办案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在公安交管业务办理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对于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0354--8636121
邮箱:sxzq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