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16:10:05 来源: 晋中交警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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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驾驶人疑似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有些委屈,称自己是和朋友在附近喝酒聊天,刚刚接到一通电话让挪车,就下楼倒了一下车,实在没想到就挪了个车也算是酒驾。12月6日14时24分许,晋中灵石。灵石公安交警在三双线13公里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酒气,且无法出示驾驶证。交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该驾驶员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近日,晋中介休。驾驶人裴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S221线(东夏线)大甫村口附近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介休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经查询,驾驶人裴某驾驶证状态为暂扣,曾于2024年8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遥公安交警大队查处。此次,驾驶人裴某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介休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吊销、二年内不可重新取得,罚款4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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