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晋中市公安局要求各县区春节前开展流浪犬整治行动。寿阳县公安局特此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5日。
二、整治区域:寿阳县县城(养犬重点管理区)。
三、整治内容:集中开展养犬管理流浪犬整治行动。
四、牵头单位及参与部门:由马首(城区)派出所牵头带队,公安局流浪犬巡捕队、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队联合行动。
五、整治目的:尽职尽责,确保寿阳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寿阳县公安局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