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废水溢流
1月15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因机器突发故障导致部分生产废水排入樊王河被处罚。
2024年12月1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石膏压滤水和冲渣控水收集池一台输送水泵在11月30日早6时左右突发故障,致使收集池废水不能及时外送,收集池发生溢流,部分废水从正在施工的樊王河豁口流入樊王河。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6万元整。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台账造假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13日对该公司180平米烧结车间进行了调查,在查看该公司180平米烧结机中控电脑时,发现2023年1月至3月该180平米烧结机中控室电脑内显示企业存在两套生产记录台账报表,其中一套报表名为报生产调度,一套报表名为报环保管理。经了解,该公司使用无纸化办公方式,所有生产台账报表均采用电脑填报电子报表。抽查2023年3月1日、3月2日报表发现,报生产调度的报表记录日产量分别为7404t、7366t,报环保管理的记录报表日产量分别为4492t、4487t;属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即台账记录造假的违法行为。
依据规定,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1.1万元。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