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18时许,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晋中灵石县旌介村小学路段时,因出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且操作不当,在避让车辆过程中失控撞击路边绿化带树木及住户门前台阶,造成车辆、绿化设施及台阶损坏。
经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认定该事故系张某某单方过错导致,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5年3月7日18时许,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晋中灵石县旌介村小学路段时,因出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且操作不当,在避让车辆过程中失控撞击路边绿化带树木及住户门前台阶,造成车辆、绿化设施及台阶损坏。
经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认定该事故系张某某单方过错导致,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