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下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医疗广告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审查内容;
虚构疗效、夸大治疗范围,或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名义作推荐证明;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
以“养生”“健康咨询”等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二)“三品一械”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未经审查擅自发布或篡改审查内容;
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或者治愈近视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容。
(三)食品广告
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内容。
(四)教育培训广告
冒用国家机关名义,虚构师资力量、培训效果,或承诺考试通过率、升学率等保证性内容;
使用“保过”“速成”“包工作”“快速致富”等诱导性宣传用语。
(五)金融理财广告
含有“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以“高息返利”“虚拟货币”等名义涉嫌非法集资的内容。
(六)互联网广告
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或者打造“虚假人设”发布广告;
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和处方药广告。
二、征集时间
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征集:12315 0354-3969740
(二)邮箱征集:jzgsggk@163.com
(三)来信征集:
邮寄或上门提交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6号(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邮编:030600
四、线索要求
(一)提供线索需真实、客观,附广告内容截图、链接、视频、实物照片等证据,并说明广告发布媒介(如电视、网络平台、户外广告牌等)及具体时间、地点;
(二)严禁恶意诬告、捏造事实,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我局将对征集到的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经查实的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
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抵制违法广告,营造诚信、规范、健康的广告市场环境!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