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维护我市高考、中考期间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及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内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不得发布含有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1.不得使用“保过”“保提分”“押题准”“100%录取”“名校直通车”等明示或暗示对升学、考试结果、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用语。
2.不得虚构或夸大培训效果,如“快速提分”“短期逆袭”等误导性宣传。
二、严禁发布涉及考试作弊及违规器材广告
1.严禁发布与考试作弊相关的通讯电子产品等作弊器材广告。
2.严禁以“真题泄露”“内部渠道”“命题人员参与”等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及家长。
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广告要求
1.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与国家“双减”政策相违背的教育培训广告。
2.禁止通过广告渲染教育竞争压力、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考生及家长焦虑。
四、严格规范广告推荐与证明行为
1.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2.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报考志愿等内容的广告。
五、规范志愿填报服务广告
1.严禁发布含有“内部信息”“内部数据”以及宣称“上榜率”“录取率”“不滑档、不脱档”等内容误导考生及家长。
2.禁止以“内部名额”“降分录取”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六、其他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1.不得借中高考营销不良风气,如宣扬“升学宴”“谢师宴”等铺张浪费内容。
2.食品、保健品广告不得宣称“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积极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各相关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公平、清朗的考试环境,助力广大学子安心备考、诚信应考。
助编:渠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