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人民群众交账】“强制”“善意”结合 高效执行获点赞)
近年来,临汾中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依法强制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的执行理念,因案施策,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呈现出执行效果佳、执行周期短、执行效率高的特点,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临汾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临汾市某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临汾中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临汾市某传播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临汾市某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存款。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临汾市某传播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法院依法解除对其名下账户的冻结。本案在立案后一周内执行完毕,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申请执行人周某发来感谢视频,为临汾中院快速办案,执行迅速点赞。
典型意义
本案申请执行人周某为安徽民间剪纸艺术传承人,其创作的《二十四节剪纸册》获得省级、国家级比赛多奖,被中国农业博物馆收藏,该作品也是本案案涉作品。临汾中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以此为基础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协商平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监督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有效维护了民间艺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