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动共建 助力美丽临汾)
近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建立环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机制座谈会,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杨临萍副院长在临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调研座谈会议讲话精神,按照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工作部署,从各自单位工作职责出发,推进环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构建保护临汾大气、水、土壤安全的“政府监管+检察监督+法院审判+责任人修复” 生态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环资保护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临汾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洁作讲话
临汾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淑红主持
按照乔杰院长“六个聚焦”工作要求,本次会议旨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及相关生态环境领域和生态损害赔偿领域的制度,完善线索相互移送机制、专家咨询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配合,统筹协调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工作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司法、行政、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协调联动,构建环资司法保护共建共治机制。
座谈会上,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定出台《关于建立环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