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私家车车主为了图方便,常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殊不知,这种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不但会影响道路通行,同时可能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近日,吉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走进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生命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物业单位人员对小区内及周边道路的消防车通道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私家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现场联系车主,责令其立即驶离,并对其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部分消防通道标志标线模糊不清的情况,责令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管理,设立标识标牌、重新涂画标线,确保标志标线清晰明显。
“楼道不仅是大家日常出行的通道,也是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等自然灾害情况下用来逃生的安全通道,一定不能占用、堵塞。”监督检查人员对相关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整改,对楼道内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堆放的废弃杂物等进行现场清理,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畅通一处,同时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宣讲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防火意识。
期间,大队同步开展了场所“六熟悉”演练工作,就相关场所内部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分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运行、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检查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备的性能和有效性,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作用。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辖区各重点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排除潜在的消防隐患,切实畅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相关法律法规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若发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