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需要广大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的积极参与,为共同守护我们美好健康的家园贡献力量。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入店宣传工作。
一、餐厨垃圾的定义与范畴1、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2、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废料和废弃油脂等。
二、餐厨垃圾流入社会的危害1、污染环境:餐厨垃圾易腐烂、发臭,极易滋生细菌、病毒、害虫,若随意堆放或倾倒,将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和土壤,对生态环境质量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2、传播疾病:餐厨垃圾中的致病微生物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会通过各种途径传播疾病,对市民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
3、危害健康:餐厨垃圾中含有大量有害微生物和病原体、重金属,一些不良商家回收餐厨垃圾,喂养家畜,或者非法加工成地沟油,这些有害物质一旦流入食品链,使用会严重威胁公共健康。
三、餐厨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1、分类投放: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严格区分,确保正确分类投放。
2、收运处理:餐厨垃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不能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
四、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个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单位处以10-100万元罚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单位处以10-100万元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请大家积极响应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的号召,携手并进,为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美丽的城市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