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递真情 解困帮扶暖人心
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属于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三无人员”,也是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之一,做好此类人员的帮扶工作一直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日,霍州市李曹司法所通过多方努力协调,联合镇政府、公安、村委等部门,妥善安置了一名“三无人员”王某,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创造条件,免除了后顾之忧。
2024年12月初,霍州市司法局接到山西省第四监狱人员通知,即将刑满释放的王某为李曹镇辖区村民,系“三无人员”,服刑期间无会见记录,也无亲属联系方式。李曹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开展相关摸排调查工作,经过与派出所、村委排查,王某自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其居无定所独自一人生活,现无法取得王某家人的联系方式。据此,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衔接,落实“三无人员”善后工作。
12月17日,霍州市司法局两名工作人员与村委共同驱车前往到山西省第四监狱对接王某衔接事宜,将其安全接回到李曹镇。司法所、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对其建立档案等安置帮教工作,当日王某被村委安置在该村内居住,之后将对其就业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以此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助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刑满释放人员的妥善安置有利于辖区的和谐与稳定。下一步,将继续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让安置帮教工作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助力刑满释放人员走好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