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乙巳蛇年春节期间,为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执行禁令,紧守法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以及临汾市、尧都区相关规定,明确从2020年10月1日起尧都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多起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请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拒绝烟花爆竹,守护美好家园。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等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劝导制止违规行为。各级党组织要依托网格化管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小区进行广泛宣传和排查。各中小学、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引导孩子不要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都要积极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鼓励居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0357-2186600(尧都区公安局) 18903579387 (尧都区大气办 许玮) 18035718959(尧都区大气办 解凯旋)
三、引领社会新风,争当文明市民。倡导在春节以及婚庆、开业等各类活动中,选择喜庆音乐、摆放鲜花、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方式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努力营造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
尧都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与环保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的规定,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多一些环保、多一些文明、多一些健康。祝愿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中共尧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尧都区委宣传部
尧都区公安局
尧都区应急管理局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