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逐渐升高
降水偏少,大风天气增多
伴随着春耕生产、踏青祭祀等
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防火“十严禁”
01.
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禁止携带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02.
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避免在森林或野外使用明火取暖,防止火源失控。
03.
严禁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禁止在林区内吸烟或使用火把照明,以减少火灾风险。
04.
严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禁止在林区内进行野炊或烧烤活动,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05.
严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林区内进行祭祀活动或燃放烟花爆竹,避免火源失控。
06.
严禁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禁止进行烧荒等农业活动,防止火势蔓延。
07.
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禁止让儿童、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在林区内玩火,确保安全。
08.
严禁乘驾车时向外扔烟头
禁止在乘驾车过程中向外丢弃烟头,防止引发路边火灾。
09.
严禁在林区内捕猎
禁止在林区内使用带电、带火药器械捕猎,避免火灾发生。
10.
严禁在林区违规作业
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进行电焊、切割、爆破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来源:长治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