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驾驶员杨某向95518报案称,3月1日22时30分许,其驾驶的晋MD***五菱牌电动汽车行驶至运城市涑水街与子文路交叉路口撞停放中车辆,运城市交警大队已出具该车全责的事故认定书,驾驶员王某要求公司进行理赔。
3月16日,人保财险山西运城市分公司接到案件后,发现本案存疑,将本案反馈给公司理赔稽查组。稽查组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通过走访现场、面见三者、查看民用监控、还原行车路线、查阅驾驶员居住小区地库监控、确定事故地点至地库口行车所用时间、调取当事人事故后通话记录,发现当事人陈述与调查情况存在大量出入,描述情况不吻合。
在掌握事实情况后,该公司稽查组约见当事人杨某,经过耐心沟通并告知骗保的法律后果后,杨某最终承认换驾事实,同意放弃本次事故的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