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规范入企活动,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程序,持续增强执法效能。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梳理现有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动态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二是落实差异执法,综合考量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因素,精准确定执法重点,明确直接监管企业名单、必查企业名单,合理设定检查频次。同时,明确入企“一告知两公开”等要求,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执法。三是明晰执法依据,梳理汇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形成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执法事项名称、类型、依据和实施主体,确保在法定授权内开展执法。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印制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卡和提醒卡,要求执法人员随身携带,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强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从根本上遏制执法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