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娄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对利用网络销售烟花爆竹的男子崔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娄烦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源头治理、宣传引导、打击整治等工作。9月19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利用短视频社交平台在网络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很快确定违法人员的身份,随即赶赴娄烦县移民东区,将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的崔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两箱烟花爆竹。随后,民警根据崔某的交代,在他家的地下室查获烟花爆竹9箱。经讯问,崔某对其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害性极大。”民警介绍,王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
下一步,娄烦县公安局将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涉案线索将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对存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人坚决依法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助编:高蓉